旧时高等、地方和初级审判厅的通称。 ▶ 清 朝末年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, 在京师及各省、府、县分设高等、地方和初级审判厅, 审理刑事、民事案件。 北洋军阀政府沿袭 清 制, 各地仍设审判厅。 审判: shěngpàn审理和判决(案件)。厅: (廳)tīng ㄊㄧㄥˉ1)聚会或招待客人用的大房间:~堂。客~。2)...审判员: 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担任审判职务的人员。 审判官: 对法院中审理民、刑事案件的官员的通称。 审判庭: 1. 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诉讼案件的组织机构。 审判庭由庭长一人、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。 2. 为审理每一具体案件而成立的审判组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