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担任审判职务的人员。
审判员是什么意思
[ shěnpànyuán ] 用"审判员"造句
- 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担任审判职务的人员。
相关词汇
- 审判: shěngpàn审理和判决(案件)。
- 员: (員)yuán ㄩㄢˊ1)人,工作或学习的人:~工。教~。演~。动~。...
- 裁判员: 在运动竞赛过程中, 依据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, 评定运动员(队)成绩、胜负和名次的人员。 根据不同运动项目的竞赛规则的规定, 有各种职别, 如总裁判、裁判、检察员、巡边员、发令员、记录员、计时员等。
- 审判厅: 旧时高等、地方和初级审判厅的通称。 ▶ 清 朝末年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, 在京师及各省、府、县分设高等、地方和初级审判厅, 审理刑事、民事案件。 北洋军阀政府沿袭 清 制, 各地仍设审判厅。
- 审判官: 对法院中审理民、刑事案件的官员的通称。
- 审判庭: 1. 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诉讼案件的组织机构。 审判庭由庭长一人、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。 2. 为审理每一具体案件而成立的审判组织。
- 审判权: 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审理和判决刑事、民事等案件的权力。
- 审判长: 法院主持合议庭审判的人员。 法院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时, 自任审判长。 在他们不参加的情况下, 由他们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。
- 公开审判: 指法院审理案件公开进行。 在我国,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, 除法律规定涉及国家机密、个人隐私和未成年犯罪案件外, 一律公开进行。
- 刑事审判庭: 亦称“刑事法庭”。 省称“刑庭”。 我国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组织机构。
- 末日审判: 又称最后审判。 基督教谓 耶稣 将于世界末日, 审判古今全人类, 分别善人恶人, 善人升天堂, 恶人下地狱。 亦泛指在灭亡时受审。 ▶ 毛泽东 《论持久战》四: “‘我们胜了, 日 阀就在精神上失了立场, 只有静候末日审判。 ’ 平型关 一个胜仗, 冲昏了一些人的头脑; 台儿庄 再一个胜仗, 冲昏了更多的人的头脑。”
- 审判地点: [venue]法律上指发生刑事犯罪的地点,也是有权审理该项犯罪的法院所在地点。有关法令通常规定:审判应在对犯罪的主要事实有管辖权的地区举行。改换审判地点的理由包括:新闻报道使陪审员可能有偏见、有发生暴力的危险和种族歧视。
- 审刑院: 亦省称“审刑”。 宋 代于禁中设立的官署, 其职务是检查大理寺所审理的案件, 并上报中书省。 ▶ 《宋史‧职官志三》: “ 淳化 二年, 增置审刑院, 知院事一人, 以郎官以上至两省充, 详议官以京朝官充, 掌详谳大理所断案牍而奏之。 凡狱具上, 先经大理, 断谳既定, 报审刑, 然后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, 奏记上中书, 中书以奏天子论决。” ▶ 宋 曾巩 《本朝政要策‧刑法》: “至于 淳化 , 又置审刑院于禁中, 防大理刑部之失。”
- 审判日: 最后的审判是基督教一种宗教思想,在世界末日之时神会出现,将死者复生并对他们进行裁决,分为永生者和打入地狱者。亚伯拉罕诸教都有此观点。是以上三种宗教的重要教义。这种观点最初起源于琐罗亚斯德教的教义。
- 审刑: 见“ 审刑院 ”。
- 审分: 1. 审定名分、职分。 ▶ 《吕氏春秋‧审分》: “凡人主必审分, 然后治可以至。” ▶ 唐 白居易 《吟四虽》诗: “省躬审分何侥幸, 值酒逢歌且欢喜。” 2. 谓审核是否符合标准。 ▶ 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‧熔裁》: “譬绳墨之审分, 斧斤之斫削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