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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‘吩咐 ’。
- 分: fēn ㄈㄣˉ1)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...
- 付: fù ㄈㄨˋ1)交,给:支~。托~。~款。~梓(把稿件交付刊印)。~讫...
- 分任: 1. 分别担任。 ▶ 冯玉祥 《我的生活‧在常德(二)》: “教导团以 鹿锺麟 同志为团长, 刘骥 、 门致中 、 刘郁芬 、 石敬亭 分任教官。” ▶ 陶菊隐 《记者生活三十年》第三章: “ 李 冯 二人分任南北两路总司令, 共同宣布讨 蒋 。” 2. 分别承担。 ▶ 鲁迅 《华盖集续编‧送灶日漫笔》: “但这也不能独归罪于公论家, 社会上风行请吃饭而讳言请吃饭, 使人们不得不虚假, 那自然也应该分任其咎的。”
- 分亲: 谓各人自己分内的亲戚。 ▶ 《左传‧桓公二年》: “庶人、工、商, 各有分亲, 皆有等衰。” ▶ 杜预 注: “庶人无复尊卑, 以亲疏为分别也。” ▶ 陆德明 释文: “分, 扶问切, 又如字。”
- 分会: 方言。 辩白。 ▶ 许地山 《归途》: “我知道你们有什么冤仇呢?反正你得到所里分会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