讲习武事。 ▶ 《旧唐书‧文苑传中‧许景先》: “此则训武习戎, 时习不阙, 待寇宁岁稔, 率由旧章。” ▶ 宋 晁补之 《上吴相公书》: “夫 太宗 修文训武, 以培其基; 真宗 隆政讲事, 以润其色; 仁宗 陶之以仁, 表之以孝, 四十二年, 天下乂安, 无狗吠之警。” ▶ 明 高启 《长洲苑》诗: “讲蒐开别苑, 训武出离宫。” 训: (訓)xùn ㄒㄩㄣˋ1)教导,教诲:~诫。~蒙(教育儿童)。~迪(教...武: wǔ ㄨˇ1)关于军事或技击的,与“文”相对:~装。~器。~警。~林。...训毖: 谓训教之使知戒慎。 ▶ 明 赵南星 《寿史母杨太孺人八十序》: “太孺人有二女子, 时时举古者生女卧之床下、弄之瓦砖、斋告先君之义而训毖之。” 训格之言: 指可以奉为行为准则的教诲之言。训民: 教导民众。 ▶ 《国语‧鲁语上》: “夫诸侯之患, 诸侯恤之, 所以训民也。” ▶ 韦昭 注: “训, 教也。 教相救恤也。” ▶ 晋 桓温 《荐谯元彦表》: “是故上代之君, 莫不崇重斯轨, 所以笃俗训民, 静一流竞。” ▶ 宋 徐铉《蒋庄武帝册》: “稽古皇极, 训民事神, 诏大号以崇正真之风, 垂大名以纪昭明之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