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家属之丧。 多指父母、妻子。 ▶ 《仪礼‧聘礼》: “若有私丧, 则哭于馆, 衰而居, 不飨食。” ▶ 郑玄 注: “私丧, 谓其父母也。” ▶ 《礼记‧曾子问》: “ 曾子 问曰: ‘大夫、士有私丧, 可以除之矣, 而有君服焉, 其除之也, 如之何?’” 郑玄 注: “私丧, 家之丧也。” ▶ 《礼记‧杂记上》: “大夫有私丧之葛。” ▶ 郑玄 注: “私丧, 妻子之丧也。” ▶ 汉 班固 《白虎通‧丧服》: “诸侯朝而有私丧得还何?凶服不入公门, 君不呼之义也。” 私: sī ㄙˉ1)个人的,自己的,与“公”相对:~人。~有。~见。~仇。~...丧: (喪)sāng ㄙㄤˉ1)跟死了人有关的事:~事。~礼。~亡。~假(j...私为: 为个人利益所行之事。 ▶ 《管子‧形势解》: “行天道, 出公理, 则远者自亲;废天道, 行私为, 则子母相怨。” 私业: 私人的事业或业务。 ▶ 《晋书‧慕容暐载记》: “从戎之外, 足营私业。” 私义: 1. 以私人关系为准则的个人道义。 ▶ 《商君书‧画策》: “国乱者, 民多私义;兵弱者, 民多私勇。” ▶ 《韩非子‧饰邪》: “夫令必行, 禁必止, 人主之公义也。 必行其私, 信于朋友, 不可为赏劝, 不可为罪沮, 人臣之私义也。” ▶ 《战国策‧赵策二》: “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 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” 2. 指个人合乎正义的行为。 ▶ 《史记‧游侠列传序》: “虽时捍当世之文罔, 然其私义廉洁退让, 有足称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