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监督制作。
▶ 《后汉书‧宦者传‧蔡伦》: “ 永元 九年, 监作秘剑及诸器械, 莫不精工坚密, 为后世法。”
▶ 北魏 郦道元 《水经注‧谷水》: “使中谒者 魏郡 清渊 、 马宪 监作石桥梁柱, 敦敕工匠。”
▶ 宋 欧阳修 《御药陈承礼监造衮冕事》: “此是陛下新降指挥, 从来所患朝令夕改。 今若依前用 承礼 监作, 只是移御药院置局就少府监中耳。”
II
负有监督制作之责的官吏。
▶ 《隋书‧百官志下》: “将作寺大匠、丞、主簿、录事, 统左右校署令、丞, 各有监作等员。”
▶ 《旧唐书‧职官志三》: “掖廷局……监作掌监当杂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