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infanticide]杀死新生婴儿。杀婴常被解释为节育的原始方法,也是摆脱病弱的和不想要的孩子的手段。但是,大多数的社会都欢迎儿童,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——例如完全没有可能养活婴儿——才会让他们死去(或让他们自然死亡)。在18世纪以前的一些欧洲国家里,不想要的婴儿都被扔掉或遗弃。从《圣经》以及埃及、希腊、罗马和印度的历史里知道有“第一胎祭献”之说,即把人们最珍贵的东西奉献给神。杀字: 书法中草书的收笔。 ▶ 《晋书‧卫恒传》: “ 杜氏 杀字甚安, 而书体微瘦。 ▶ 崔氏 甚得笔势, 而结字小疏。” 杀威棒: 1. 旧时犯人收监前, 常先施以棒打, 使其慑服, 称“杀威棒”。 ▶ 元 关汉卿 《蝴蝶梦》第三摺: “别过枷梢来, 打三下杀威棒。” ▶ 元 李致远 《还牢末》第二摺: “旧规犯人入牢, 先吃三十杀威棒。” ▶ 《水浒传》第九回: “ 太祖武德皇帝 留下旧制: 新入配军须吃一百杀威棒。” 2. 泛指逼人慑服的殴打。 ▶ 元 关汉卿 《救风尘》第一摺: “当初 赵 家姐姐劝我不听, 果然进的门来, 打了我五十杀威棒。” ▶ 《醒世恒言‧杜子春三入长安》: “说声未毕, 韦氏 已到, 按在地上, 先打三百杀威棒。”亦称“ 杀威棍 ”。 ▶ 元 高文秀 《黑旋风》第三摺: “牢子云: ‘入牢先吃三十杀威棍。 ’” ▶ 《说唐》第七回: “凡有解到罪人, 先打一百杀威棍, 十人解进, 九死一生。” ▶ 沈从文 《新与旧》: “尤其是那四十下杀威棍, 对于一个刽子手似乎更有意义。” 杀定: 定死, 硬行规定。 ▶ 《朱子语类》卷一一七: “天下万事都是合做底, 而今也不能杀定合做甚底事, 圣贤教人也不曾杀定教人如何做。” 杀威棍: 见“ 杀威棒 ”。 杀害: shāhài杀死;害死(多指为了不正当目的):惨遭~│~野生动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