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当, 应当。 ▶ 元 关汉卿 《窦娥冤》第四摺: “那厮乱纲常当合败, 便万剐了乔才, 还道报冤雠不畅怀。” ▶ 元 王实甫 《西厢记》第二本第三摺: “救了喒全家祸, 殷勤呵正礼, 钦敬呵当合。” ▶ 王季思 校注: “当合, 即合当, 为协韵而倒其词。” 当: 1)(⑩噹)dāng ㄉㄤˉ2)充任,担任:充~。担(dān)~。~之...合: hé ㄏㄜˊ1)闭,对拢:~眼。~抱。珠连璧~。貌~神离。2)聚集:~...当名: 谓与名义相当。 ▶ 《商君书‧垦令》: “车牛舆重设必当名。” ▶ 《韩非子‧二柄》: “故群臣其言大而功小者则罚, 非罚小功也, 罚功不当名也。” ▶ 晋 僧肇 《不真空论》: “夫以名求物, 物无当名之实;以物求名, 名无得物之功。” 当司: 本司, 本人所在的官署。 ▶ 唐 韩愈 《举荐张籍状》: “臣当司见阙国子监博士一员, 生徒藉其训导, 伏乞天恩, 特授此官。” ▶ 宋 欧阳修 《奏北界争地状》: “昨据 定州 军城寨申: 银坊 城南 冶谷 口有北界兵马创起寨子, 当司寻具闻奏, 乞下沿边安抚司施行。” 当命: 犹应命。 ▶ 《史记‧魏世家》: “臣闻之, 卑不谋尊, 疏不谋戚。 臣在阙门之外, 不敢当命。” ▶ 晋 王谧 《重答桓太尉》: “下官瞻仰所悟, 义在击节, 至于 濠 上之诲, 不敢当命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