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玩忽职务;擅离职守。 ▶ 《礼记‧明堂位》: “百官废职服大刑, 而天下大服。” ▶ 明 刘基 《春秋明经‧杞子来朝公子遂帅师入杞》: “今而弃命废职, 忘先君之所事守, 不能居其封爵, 亦可鄙矣。” ▶ 清 夏燮 《中西纪事‧海疆殉难》: “ 该杭阿 守北门, 城陷, 有劝其去顶帽走者, 该 叱曰: ‘可废职求活耶?’卒不去, 遂及于难。” 2. 犹废官。 ▶ 晋 左思 《魏都赋》: “继绝世, 修废职。”参见“ 废官 ”。 废: (廢)fèi ㄈㄟˋ1)停止,不再使用:~弛(应该施行而不施行)。~除...职: (職)zhí ㄓˊ1)管理某种事务,分(fèn)内应做的事:~业。~务...废舍: 废弃。 ▶ 《管子‧白心》: “不可常居也, 不可废舍也, 随变断事也。” 废耳任目: 废耳任目 基本解释:废:放弃;任:信任。放弃了耳朵,信任眼睛。指不相信别人的意见,只凭信自己眼见的现象。废落: 衰败飘零。 ▶ 李大钊 《青春》: “华者, 文明开敷之谓也, 华与实相为轮回, 即开敷与废落相为嬗代。”